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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长沙安居工程启动:经适房货币补贴1.2万户

发表于2008-07-23
 

补贴对象

符合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保障对象。棚户区、片区改造等重点工程拆迁户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其被拆迁房屋产权面积应低于45平方米,且再无其他住房,年龄以法定结婚年龄为准,不受落户时间限制。

补贴标准

2008年补贴标准为低收入无房家庭每户8万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棚户区、片区改造等重点工程拆迁户中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每户5万元。

在一个更大保障范围的民生地产框架被搭建之后的2008年,注定成为中国房地产业发展史中的浓墨重彩的一年。这一年住房保障体系从行业调控政策开始变成一整套详细缜密的综合住宅保障体系条文。

触手可摸的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若干年之后,当历史给2008年打上一个住房保障执行年的标签时,长沙注定是其中的先行者。按照长沙市计划,2008年将提供1.2万户的经济适用房补贴,“这比以前直接售房的保障对象覆盖面,要更广一些。”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石长松说。

从2008年7月21日开始,对于长沙市民刘铁军而言,或许一切将截然不同。刘铁军,广铁集团职工,2008年6月26日,他的经济适用房申购资格申请,在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政务网正式公示。

从这一天起,类似于刘铁军这样拥有经济适用房申购资格的市民,将不用再在长久的等待中,期待经济适用房摇号中签的幸运。“今后,长沙将全面实行安居工程,全面推进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补贴货币化,用三到五年时间,基本解决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昨天下午,长沙市政府印发《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全面推行经济适用住房补贴货币化。按照规定,2008年补贴标准为城市低收入无房家庭每户8万元,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棚户区、片区改造等重点工程拆迁户中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每户5万元。关于长沙住房保障新模式的争论,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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